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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、乙级。 1 甲级资质标准 1.1企业资信能力 (1)净资产1亿元以上; (2)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800万元以上。 1.2 企业主要人员 (1)具有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0人以上; (2)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为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;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。 1.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以上或某1类的3个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,工程质量合格。 (1)500万吨/年以上黑色金属矿矿山采、选工程; (2)200万吨/年以上有色金属矿矿山采、选工程; (3)120万吨/年以上煤炭矿井工程或300万吨/年以上选煤厂工程; (4)100万吨/年以上化工矿山工程或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铀矿工程; (5)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矿山工程。
2 乙级资质标准 2.1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。 2.2企业主要人员 (1)具有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5人以上; (2)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为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;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。
3 承包工程范围 3.1 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矿山工程的施工。 3.2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矿山工程(不含矿山特殊法施工工程)的施工: (1)600万吨/年以下黑色金属矿矿山采、选工程; (2)240万吨/年以下有色金属矿矿山采、选工程; (3)150万吨/年以下煤炭矿井工程(不含高瓦斯及(煤)岩与瓦斯(二氧 化碳)突出矿井、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上的矿井、立井井深大于600米的工程项 目)或360万吨/年以下选煤厂工程; (4)120万吨/年以下化工矿山工程或合同额1.2亿元以下的铀矿工程; (5)合同额1.2亿元以下的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矿山工程。
注: 矿山工程包括矿井工程(井工开采)、露天矿工程、洗(选)矿工程、尾矿工程、井下机电设备安装及其他地面生产系统和矿区配套工程。 其他地面生产系统是指转载点、原料仓(产品仓)、装车仓(站)以及相互连接的皮带输送机栈桥的土建及相对应的设备安装工程。 矿区配套工程是指矿区内专用铁路工程、公路工程、送变电工程、通讯工程、环保工程、绿化工程等。 上一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下一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|